公务用车封存工作指南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3-02-23 16:30  

一、工作内容

公务用车封存

二、封存时间

1.法定节假日期间(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2.重大活动期间

3.重污染期间

三、封存范围

1.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一律封存;

2.其它时间公务车辆封存范围、数量以通知为准

3.封存公务车辆不包含执法执勤、特种车辆和值班车辆。

四、上报内容及方式

公务用车封存情况(登记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行政中心北院3号401车辆管理处传真0371-67185905; 邮箱:ww67185905@163.com。(报送纸质版、电话传真、邮箱均可)

五、封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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