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车辆门禁办理指南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3-02-23 16:28  

一、办理事项

市行政中心南北院车辆门禁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公务用车

市行政中心南北院院内办公的市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院外办公的市直机关单位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车;县(市)区办公室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车。

(二)个人用车

市行政中心南北院院内办公的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用车,院外办公的市直机关单位班子成员个人用车;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个人用车;市警备区、民主党派主要领导、市管高校主要领导、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用车。

三、办理材料

(一)车辆门禁办理所需材料

1.公务用车:《信息登记表(公务用车)》(附件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行车证复印件。

2.个人用车:《信息登记表(个人用车)》(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加盖编办印章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首页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

3.借调人员:用人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申明原单位或企业名称、用人岗位、用人期限)、用人单位证明文件、行车证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已录入系统车辆换号所需材料

已录入系统但因工作原因需要更换号牌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写明更换号牌原因、原车辆号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更换后的新车辆号牌、车辆型号、车体颜色等),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事项由相关单位承办,其中市直机关、市管高校由各单位办公厅(室)核报,市管企业由国资委核报,县市区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报资料。

四、办理流程

(一)车辆门禁办理流程

  (二)已录入系统车辆换号

附件:1.申请办理市委市政府车辆通行证信息登记表(公务用车)

      2.申请办理市委市政府车辆通行证信息登记表(个人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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