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南北院车辆解除因违规或超时停放限制出入工作办理指南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3-02-23 16:07  

一、办理事项

解除车辆在市行政中心南北院因违规或超时停放限制出入

二、申请条件

由于车辆在市行政中心南北院违规或超时停放,安全保卫处限制车辆出入。

三、办理材料

(一)违规停车。车辆违反《市委市政府南北院车辆准入停放管理规定》乱停乱放的,发现1次警告,通知挪车,重新规范停放,不予处罚;发现2次或通知后20分钟内不予挪车的,自动取消准入授权1周;发现3次,取消准入授权1个月。不听从安保人员管理,谩骂殴打安保人员,取消系统年度准入授权,没收车辆通行证,录入系统黑名单。出现由于违规停车导致准入授权改变的,车辆所属单位应向保卫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保卫处核验后,可解除限制。

(二)超时停放。驻南北院各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用车每周累计停放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临时来访和会议车辆停放时间每次不得超过8小时。如因临时出差、培训等特殊情况,车辆停放超时的,需由所属单位向保卫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经保卫处核验后,可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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