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市直机关集体户口办理。
二、申请条件
1.郑州市市直机关在编干部职工;
2.在郑州无房、无户口;
3.新生婴儿需满足父母双方均在集体户口或父母一方在集体户口,另一方在部队或外地。
三、办理材料
1.人才引进(包括公务员招录、遴选等):接收单位人事证明、大学生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
2.转业干部:接收单位人事证明、转业证、入户通知书、预备役登记、户口注销证明。
3.工作调动:接收单位人事证明、调令、身份证、户口本。
4.新生婴儿:本人申请(含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新生婴儿基本情况),接收单位人事加章、父母双方集体户口页、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
以上材料每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套。
四、办理流程
备注:如未办结,将在办结期限内告知申请人未办结原因。